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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巩固小微水体整治成果 改善人居环境

2021-09-29 16:55:2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2021年以来,荆门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结合省住建厅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城市水系、植被等生态资源的保护,严格对照中心城区小微水体治理标准,提升管辖区域内水系环境,巩固小微水体整治成果。

一是完善管护机制。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辖区内包含12个公园、3个广场、2个景区以及办公场所共计60处小微水体,总面积约38万平方米,严格按照小微水体整治方案,强化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及管护职责,层层压实,确保每一处小微水体有人管,管得好。

二是提高管护要求。2020年小微水体整治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效,辖区内小微水体全部达标,2021年要在2020年的基础上巩固再提高,确保小微水体不仅水体达标,水系周边环境更加优美。在凤凰湖小微水体整治过程中,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始终遵循治水客观规律,结合凤凰湖公园水体实际情况提出“正本清源、汇水口整治、底泥清淤、垃圾清捞、水生植物调控、生态补水、鱼类放养”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凤凰湖湿地公园夏季荷花盛开之时,也成为了荆门市民打卡网红地。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为确保小微水体长效化管理,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采取月月上报、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法。同时,结合创城标准,市创城检查组、中心点位负责人以及督查专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督办,确保辖区内小微水体干净、整洁。

下一步,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将继续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增绿提质”三年行动方案,不断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为市民打造更加整洁优美、水清岸绿的水域环境,全面提升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荆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钟权、华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