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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五举措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021-02-23 11:47:43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荆门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跟进、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系统配套”的总体思路,重点围绕健全机制、宣传发动、示范引领、分类收运和末端处置等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市级统筹。印发《荆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年度目标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系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互动。二是县级落实。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规划,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落实落地。三是部门协同。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立足行业特点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持续开展宣传发动。一方面,发挥党政机关带头、党员先锋示范、志愿者积极助推作用。将垃圾分类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作为党员社区报到、党员主题活动日等重要内容,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督导员库,已入库1611人,组织开展专项培训58场次。另一方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部门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工作,累计印发宣传资料约18万份,在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海报3万余份,开展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106场,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站微信等新闻媒体,刊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报道249篇(次);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宣传渠道,钟祥市建成垃圾分类科普教育展厅和主题教育公园,供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相关知识。

不断扩大示范区域。一是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印发《荆门市市直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党政目标考核内容,持续推进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目前荆门市中心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建设示范试点。2018年以来争取省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奖代补资金2829万元,其中市本级649万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示范社区(村)建设,通过示范引领,指导各地建成垃圾分类示范社区21个、示范村142,居民分类投放知晓率、准确率不断提升。

不断完善收运体系。一是统一标准。按照国标《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和《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规范分类设施建设、统一标志标识。二是配足设施。按照区域内生活垃圾产生量,科学调整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全市配备分类收集容器4.6万余组、其他垃圾收集车344辆、其他垃圾转运车97辆、餐厨垃圾运输车2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6辆,配套垃圾转运站127座、回收站点442个、分拣中心5个。三是强化监管。开展日常巡督查,对垃圾转运箱体破损及达不到密闭运输要求及时维修或更换,同时对大型垃圾运输车安装GPS定位和可视系统,实行在线监控,确保运输过程全密闭、无泄漏。

持续提升处理能力。一是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荆门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于2020年12月12日点火试运行;钟祥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物质发电项目已建成并常态化运行;沙洋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2021年3月点火试运行;京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预计2021年8月底前启动建设。二是逐步提升餐厨垃圾处置能力。荆门市中心城区静脉产业园项目一期已进入商业运营阶段,日处理有机废弃物300吨;沙洋县探索“物理真空杀菌饲料和肥料化技术”工艺,日处理餐厨垃圾500公斤;钟祥市、京山市采用“黑水虻+传统发酵”工艺,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三是深入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处理。目前,全市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规上企业17家,年收购量可达70万吨。同时,荆门市供销社将湖北金城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定为推进“两网融合”的龙头企业,以东宝区铁路和谐园小区为合作试点,在该小区分类回收利用可回收物1142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