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城管部门约谈城区渣土运输企业
针对市民、网民提出的“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的意见和建议,5月23日,荆门市城管委安排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督察支队会同中心城区三区城管局,集体约谈5家渣土运输公司负责人,要求规范运输渣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会议要求,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向辖区城管部门报备,运输车辆必须配齐渣土运输标志标识,严格按报备的时间、路线全过程密闭化运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载、超限、超速、抛撒,严禁轮胎或车体带泥上路。中心城区市、区城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按照信用评价考核标准对渣土运输企业实施月度考评,对多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车辆,将定期在媒体曝光其所在企业及其车牌,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了解,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建筑垃圾管理人员,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施工工地在开工5日前将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其派驻机构备案。目前,荆门市中心城区5家渣土运输企业共有135辆具有资质的渣土清运车辆。(郑九华、周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