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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中心城区一餐馆餐厨垃圾处置不当“吃”罚单

2019-03-07 10:24:09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日,荆门中心城区象山三路某餐馆因未采取干湿分离的方式处置餐厨垃圾被城管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这是自开展“对餐饮服务场所餐厨剩余物全过程监管排查”工作以来,荆门城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2018年下半年以来,荆门中心城区城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荆门市餐饮服务场所餐厨剩余物全过程监管排查工作方案》,通过发放《致餐饮经营(业主)一封信》和不间断巡查检查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要求各餐饮单位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不得直接倒入生活垃圾桶、不得直接倒入市政污水管网,督导辖区各餐饮经营单位(业主)采取“干湿分离”的方法,先过滤脱水,再将残渣就近运送至生活垃圾站点规范处置餐厨剩余物。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处置餐厨剩余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周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