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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通报未交物业费限制使用电梯案例

2022-11-28 15:43:54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东城中心广场小区居民反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以三天必须到物业处刷卡一次,直到缴费为止的方式限制未缴纳物业费的居民使用电梯。武穴市住建局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约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其错误的做法。

东城中心广场小区自2018年由武穴市双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入驻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居民264户。武穴市住建局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不配合管理等理由,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质量,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之规定,对该企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服务费用为由,限制东城中心广场小区业主使用电梯刷卡功能的行为,责令3日内改正上述行为。并将该案例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中进行通报。

根据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武穴市物业服务“红黑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22〕20号)规定的《武穴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减分标准》“业主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供的同一问题投诉每季度超过1次的;经相关单位查实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问题投诉,(每次)不良信用信息减分3分”,武穴市住建局对该行为作出不良信用信息减3分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周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