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市州动态黄冈正文

武穴:建立物业调解机制 化解物业管理纠纷

2022-07-15 15:29:32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期,武穴市住建局根据省纪委办公厅《2022 年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总体方案》《武穴市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到社区进小区访群众解民忧暖民心活动。通过走访发现,物业管理过程中存在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纠纷、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业主与社区之间的纠纷,而且的有的纠纷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该局立即将此情况向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进行汇报,市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组要求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等问题,从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入手,切实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市住建局采取联合司法局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方式,为有效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打下坚实基础。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文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积极作用,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营造和谐安宁的良好社会环境。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坚持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织领导下的“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预防和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明确物业管理纠纷调解范围

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物业服务、物业使用和维护、物业项目交接中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类适合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民间纠纷:一是业主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使用、装饰装修等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二是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争议。三是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主要指在物业管理项目交接过程中,围绕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资料交接及其他问题发生的争议。四是其他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物业管理纠纷。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注重加强物业管理纠纷预防,坚持防早防小,避免矛盾激化。镇(街道)、社区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判机制,每月会商一次情况,分析辖区内物业矛盾纠纷形势,掌握矛盾纠纷发生规律,提前研究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化解对策。要坚持分级化解,一般性纠纷由小区、社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复杂疑难纠纷由镇(街道)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可提请市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物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覆盖的小区已达到58个。市住建局物业管理负责人介绍,“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为武穴市化解物业矛盾开辟了新路径,提供了更有效、更迅捷的渠道。下一步,市住建局和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完善调解委员会体系,将小区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从数量到质量做到“双发展”,改善小区居住环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周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