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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通报六起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典型

2021-10-11 10:25:15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根据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近期,武穴市住建局不断加大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通报六起群众投诉举报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群众投诉举报典型,从而有效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对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积极贡献力量。

第一起,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武穴市华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东升家园小区商铺业主反映,该公司以商铺业主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由不接通电源,造成该业主无法正常经营。市住建局督促该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先为业主接通用电保证正常经营后再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起,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

武穴君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君合中央城小区业主反映,开发商擅自将属于业主共同部位进行装修出租,损害业主共同利益。市住建局责令开发商停止业主共用部位的装修经营行为,并限期将装修的共用部位回复原状。

第三起,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

湖北裕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明珠豪苑小区业主反映,因业主对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工作不满意,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进行语言骚扰等行为。市住建局将该信息反馈给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起,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

武穴市鼎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的望江秀色(滨江一号)小区在2021年7月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与武穴市桓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交接手续,经市住建局督办已经交接完毕。

第五起,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

武穴怡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怡园老年公寓小区,存在未按规定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公共收益收支、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目前市住建局已责令限期改正。

第六起,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武穴市雅洁丽物业有限公司服务的戴家小区商铺业主反映,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加价收取商铺业主电费行为。市住建局将该信息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市住建局根据《武穴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武穴市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减分标准,对上述物业服务企业作出不良信用信息减分3分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周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