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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扬尘污染,罚款5万元!

2021-04-15 10:16:58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净土就是乡情。近日,黄冈市城管执法委渣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黄冈产业园太平大道北侧时,发现沿线路面有泥土污染和扬尘污染,执法人员根据污染轨迹一路寻至蔡吴廖四组某项目工地,联系到该工地施工方负责人方某并进行调查询问。

方某承认该公司在工地调运渣土过程中,未在工地设置喷淋设备、冲洗设施和专职保洁员,未对工地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并且工地出通道未硬化,从而导致施工车辆夹带泥土上路,造成道路沿线扬尘污染。

执法人员当即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清除路面污染物,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该公司安排冲洗车对路面泥土进行了清洗。

渣土大队经过立案、调查取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核查整改、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书及重大案件集体会商等办案程序,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落实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月8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伍万元,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并建成使用冲洗平台和全自动冲洗设施,表示今后一定提高采取扬尘治理措施的思想意识,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把扬尘治理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系列。

下一步,渣土大队将联合市住建局、各属地大队继续加强对在建工地的联合巡逻和扬尘治理执法管理工作,注重开展降尘防尘宣传工作,从源头治理加强工地控管力度;严格加强现场管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降尘防尘措施;严管重罚,全面履行国家扬尘治理法律法规职能。(孙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