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规范户外广告 扩大普法宣传
为扩大《黄冈市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办法》(下称《办法》)普法宣传,进一步规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维护和管理,1月8日上午,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童晓斌主持召开城区广告行业发展恳谈会。会议就《办法》的出台意义、现实需要、审批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会上,与会广告行业代表对黄冈城区户外广告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对行业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具体工作建议。市城管执法委相关科室、专业大队对《办法》的起草、门店招牌和大型户外广告的审批标准、要求、流程及管理执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
童晓斌综合解答了与会代表的担心和疑问,从6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要求。一是目的性,《办法》的出台就是为了规范,为了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合法性,《办法》严格遵照上位法的相关规定,借鉴周边城市经验,结合黄冈实际,经得起推敲和检验。三是必要性,《办法》重点解决广告过杂、过乱、超规格、不规范设置的问题。四是前瞻性,提醒广告协会要依法落实相关规定,广告行业全体参与者要着眼广告业的发展,提高品质,协调发展。五是安全性,户外广告设置的安全是重中之重,要加强安全排查,确保不出安全问题。六是廉洁性,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文明规范执法,对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