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偷倒垃圾?处罚没商量!
近期,黄冈市城管委禹王大队多措并举,加大对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持续推动垃圾死角歼灭战行动,严格按照巡查发现、部门联动、严管重罚、及进清运的工作模式,不断强化管理、查漏补缺,层层落实责任,逐一对辖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地毯式巡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使辖区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
12月8日上午,禹王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在邾城大道南侧路旁有一辆小型货车正在“作案”,被当场抓了个现形。
经过现场询问,偷倒的垃圾为某公司清理小区地下室的建筑垃圾,见此块空地人烟稀少,为图省事,就将垃圾倒在这里。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前往该公司寻找负责人。在证据面前,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此次偷倒垃圾行为。根据《黄冈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相关规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5000元决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
“我们以后一定注意,不再乱倒垃圾了,我们认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接受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贪图方便乱倒垃圾,破坏了美丽的城市。维护城市荣誉,珍惜美好环境,是每一个市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