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多措并举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黄冈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位一体”整改现场监察问题和挂牌督办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9月,黄冈市城管执法委白潭湖大队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部署。标准上再提高、力度上再加大,按照督促促管理、立案促整改、处罚促落实“三步走”,全面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
严控项目扬尘污染。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主动上门服务,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要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做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有效控制在建项目扬尘污染。
严格管理渣土运输。从运输审批、密闭运输及作业时间、行驶线路、倾倒地点进行全方位监督;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落实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上路的渣土车和车辆所属单位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严治餐饮油烟污染。全面取缔露天炭烧烤,全部更换清洁能源或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对餐饮油烟污染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好燃煤油烟污染治理与指挥部的协调工作。烧烤经营商户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严禁污染物直接排放。
严禁露天焚烧污染。加强巡查执法,每周定期对辖区内村组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与社区(村组)进行协同管理,保持对露天焚烧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辖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含落叶、枯草等)等废弃物。
严打乱倒垃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在体育中心、顺丰生活配套中心等易偷倒点设置告示牌,坚决遏制在辖区内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固体废弃物。加大日常、夜间巡查和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倒、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立案查处,并责令当事人对乱倒的垃圾进行清理,绝不姑息。
截至目前,已排查在建项目11家,餐饮单位32家,裸土、沙场堆料覆盖面积达约15000平方米,下达责改通知8份,立案查处1家;查处偷倒、乱倒垃圾5余件;禁止露天焚烧5起。下一步,白潭湖大队将以更大力度、更实的举措,持续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熊利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