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渣土车“任性”?罚你没商量!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助力“双创”,黄冈市城管执法委渣土大队在服务好企业的同时,在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运输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等三个方面,实行从源头工地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措施。
7月24日15点40左右,渣土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黄州大道时,发现某单位项目工地有渣土车正在向外调运渣土,涉嫌未办理相关渣土调运核准手续。市城管委审批科执法人员迅速到场,执法、审批双方一同核查手续。经查,该单位项目工地渣土调运至路口江城路消纳过程中未办理渣土调运相关核准手续,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3日内报本机关核准,按核准要求处置渣土。
在渣土大队的督促下,该单位已停止了渣土调运行为。
鉴于该单位在《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核发前为抢进度擅自提前施工的违法行为,渣土大队依照法定程序,向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给予其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当日,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交纳了1万元罚款并办理了渣土处置核准手续。
下一步,渣土大队将不断总结前期渣土管理工作经验,规范渣土处置、运输秩序,实现渣土运输常态化管理,坚持以创建美丽黄冈为标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不懈努力。(阎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