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管委三举措提高案件质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城管建设质量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黄冈市城管执法委采取多项措施,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生命线,注重提升办案能力,全面提高办案质量。
强化集中学习。各办案单位坚持每周2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城管执法所涉法律法规、执法办案流程、新型案件如何办理等内容。截至目前,各办案大队已举办培训24次,通过不断充电,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
严格法制审查。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凡是城乡建设管理类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市城管执法委法制科自案件调查终结环节,一律提前介入审查。法制审查采取“二级审查”制,由一名法制员对案件进行预审并提出预审意见,再由法制负责人对案件进行终审。审查内容不仅包括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程序等关乎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刚性内容,而且还包括文书表述规范、无错别字等柔性内容,确保案件办理无瑕疵。
规范文书制作。探索说理式执法文书,除《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六大基本要素之外,文书中还必须向行政相对人说清适用法律的“法理”和违法事实认定的“事理”,说清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道理”,循序渐进,环环相扣,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从而最大限度取得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的认可与配合,有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和良好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