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管委驻队律师首开律师函
随着黄冈市城管执法委“律师驻队 随队执法模式”的深入推进,驻队律师在城管执法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近日,市城管委白潭湖大队驻队律师对一起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被处罚人发出“律师函”。这是该委推行“师驻队”律模式以来开出的首张“律师函”。
“律师函”的发出既有利于缓解行政相对人与城管执法机关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相对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维护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也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下一步,对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城管委驻队律师将发出第二份、第三份律师函,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自2018年8月市城管委律师驻队模式启动以来,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2019年3月,根据机构体制改革情况,8名驻队律师分赴9个执法大队,向城市管理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对于日常简单的法律事务,以口头形式予以回复;对于一般程序案件,驻队律师均参与审查出具书面的法制审核意见,并参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案审会和听证会,从事实、程序、法律适用、处罚适当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努力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梅靖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