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启动“法治城管建设质量年”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法治城管建设质量,擦亮法治城管品牌,近日,黄冈市城管执法委正式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城管建设质量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的印发标志着该委“法治城管建设质量年”活动正式启动。
《通知》包括三大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过程中的调查取证、证据收集、法律文书送达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执法中容易引起的争议的执法过程应进行音像记录,刻录光盘附文字说明入卷;二是严格法制审核,要求各执法大队确定一名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会同驻队律师加强法制审核工作,并对法制审核的主要内容做了具体规定;三是明确办案时限,对办案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执行、结案各个环节的办案时限作了明确要求,各办案单位、法制审核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自环节流程,除案情复杂外,一般案件15日、重大案件31日内应下达处罚决定;四是推行网上办案,所有新发现的案件均需严格按照程序通过执法软件办理,未通过执法软件办理的案件不纳入考核统计。
《通知》的印发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效率、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法治城管建设质量年”口号的提出是继“法治城管建设起步年”“法治城管建设加强年”后市城管委又一年度目标,意味着该委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城管队伍形象,以法治建设深刻诠释执法为民情怀,奋力书写法治城管建设的美丽画卷。(梅靖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