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管委高新区大队市容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试点先行 以点带面
黄冈市城管委高新区大队市容责任区制度落实工作稳步推进
2月28日,东坡外滩物业公司组织保洁管理人员召开市容环境卫生动员会,集中学习《黄冈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的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厘清责任范围,明确工作职责,这也是黄冈市城管委高新区大队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初步成效。
《条例》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对责任区的划分以及责任人职责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是对原有的“门前四包”责任制的完善与延伸,规定更具体,责任更明确,可操作性更强,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的同时,也为全面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住户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环境卫生职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搭建了一个广阔的舞台。
为做好责任区制度的宣传、推广、落实工作,高新区大队积极落实委党委的指示精神,选取万达集团、东坡外滩、东坡小学等6家有代表性的单位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主动上门发放条例读本,解读制度条款,让各试点单位明确责任范围、责任要求,以及违法后果,从而主动履责,做好“责任田”的环境卫生工作。
试点工作的开展为责任区制度的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下一步,高新区大队将会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展开,稳步推进责任区制度的落实。(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