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法治城管执法速记
2月14日下午15点13分,黄冈市城管委赤壁大队队员巡查至东门路摩尔城东出口处时发现,一个商贩在道路一侧售卖芒果。
队员上前敬礼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然后查看当事人相关证件,告知其违法行为,并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要求当事人到市场及正规售卖点经营。同时,告知当事人其占道经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0元的行政处罚。
依法处罚后,向当事人讲明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告知其权利义务及履行的方法、申诉的部门和地点等。当事人表示对处罚无异议,并立即改正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
这看似简单的案件处理过程,体现的是黄冈市城管委法治城管建设取得的成效,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具体表现。通过大家不断努力,一定能树立城管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完成法治城管建设的重任,把城管队伍建设成一支“执法为民、服务于民”备受人民群众欢迎的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