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从蜗居到宜居的嬗变
从蜗居到宜居的嬗变
——黄冈房地产业40年改革发展回眸
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
“小时候在农村,住的是泥巴房,后来在单位住过单身宿舍,而今搬进了商品房,小区环境很好,家对面就是遗爱湖公园,幸福的生活越过越好!”王喜华老人谈起自己的“安居梦”喜不自胜。
40年从“蜗居”到“宜居”,从一组数据看变化:黄冈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由1994年的13.14平方米,提高到2017年的38.53平方米。黄冈市区商品住房连续3年供应量突破100万平方米,年度新增住房约1万套。
从蜗居走向宽居,从忧居走到安居,居民的“宜居梦”正在加快实现,这得益在历届党委和政府正确领导下,得益市房管部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执政为民的工作追求。
房改,带来了住房体制创新的红利
有房才有家。住房条件的改善,成为衡量一个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经历了多次巨大变迁。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简易的筒子楼,卫生间、洗漱间公用,厨房和住房分离,厨房多集中在楼道,锅碗瓢盆齐奏生活交响曲,邻里之间热闹非凡。
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建立新的住房供应体系,“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高收入家庭按市场价格购买、租赁商品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从这一年开始,房改拉开大序幕。
1991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1992年1月,黄冈地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部署积极稳妥地实施“房改”。1993年黄冈地区开始启动标准价售房。黄冈房改工作是从1994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来开始起步的,从1998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成本价售房和部分产权向全部产权过渡。
从1998年起,新成立的黄冈市实行成本价销售住房。1998年7月3日,市政府宣布全面终止福利分房,根据全省统一部署,黄冈市在2000年12月31日前停止成本价售房并在2001年1月1日启动住房货币化分配。至此,福利分房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房屋、房价上升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关心的层面,人们开始为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打拼。
房子,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伴随住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商品房市场逐渐兴起,房子开始变成私有财产,宜居成为人们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
商品房,圆了千万家庭的宜居梦
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鄂东大地,黄冈住房改革也迎来了快速发展的20年,一座座崭新的现代城市风貌展现于长江之滨,老百姓日渐实现了“安居梦”。
市区房地产业方兴未艾。市委、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先后引进奥康、升华、万景、联投、昆仑、碧桂园等国内知名房地产“大鳄”,着墨东坡文化主题的东坡外滩、构建和谐人居的碧桂园、主打文化品牌的黄州书院……从小户型到大户型,从洋房到别墅,一大批商住 项目如雨后春笋,一个个宜居小区圆了市民“安居梦”。
据统计,截至目前,黄冈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达652家,其中市区开发企业190家,开发项目达到162个。1996年至2018年,黄冈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年均增长28.4%;商品房销售面积达875.2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销售面积826.7万平方米。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市房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住建部有关政策精神,正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稳定发展商品住房市场、加快发展租赁市场和加大公租房筹集供应等措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与千家万户血脉相连的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替政府分忧、为城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行业。
为规范物业管理,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市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较好地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
与此同时,市区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矛盾调处机制,实行政府、部门、街道、社区四级联动,坚持防化并举,把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
2013年,黄冈市物业管理协会正式成立,依托协会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截至目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已达300余家,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其中市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161个,物业覆盖率71.3%,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从2015年开始,市政府又连续三年筹措资金2250万元,共改造老旧小区34个,规范整治老旧小区162个。改造面积近260万平方米,惠及3万户居民近7万人。老旧小区物业覆盖率由46%提高到80.5%,业委会组建比例逐年攀升。
保障房,送来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走进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惠民佳苑”,一栋栋整齐划一的新房,水泥路面打扫得非常干净,花坛里长满了四季常绿的花草,让人感觉小区不仅建设得漂亮,而且各项规划设计都很科学合理,前来居住的业主脸上绽放着幸福的笑容。
“虽然廉租房面积不大,但功能齐全,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绿化景观,我们都非常满意。”作为黄冈市区第一期廉租住房的安置家庭,50多岁的胡友前和其他740多位业主一样,对自己的新家赞不绝口。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重点、以棚户区改造为支撑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约17万户(套),累计配租公租房4.9万套,向5.3万户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
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大、工期紧、任务重。市政府先后出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地方性实施细则,市房管部门始终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理念,绷紧质量安全这根弦,科学把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关系,创新思路,严把“五关”,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4年5月,市政府印发《黄冈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房开发的,必须无偿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
2015年1月,市政府出台《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同时,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
2018年3月,市政府出台《黄冈市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创导“安置先行”工作理念,全面规范推进安置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2018年4月,坚持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市房管局制定《黄冈市区2018年度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宽了收入限制标准,切实解决应保障家庭的住房困难。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民心工程,更是联系住房困难群众的桥梁。为此,市房管局一方面加强审核严把准入关口,细化摇号分配方案,对精神残疾、孤老等特殊困难家庭实行优先照顾分配低楼层,完成公租房分配及后续合同签订、租金收取等工作;另一方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优化住房保障方式,对市区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进行适当“提标扩面”,引导逐渐从实物保障向发放租赁补贴转变。
黄冈市区房管事业大事记
1978年,成立黄冈县房管所。
1983年10月,原黄州镇与鄂城县合并成立鄂州市黄州区,黄冈县房管所变更为鄂州市房地产公司黄州分公司。
1987年5月,黄州区从鄂州市划归黄冈县后,成立黄冈县黄州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并内设黄州镇房地产管理所。
1990年12月,撤销黄冈县成立黄州市,分设黄州市房地产管理所。
1992年11月,黄冈地区城建委成立地直房地产管理所。
1993年,黄州市房地产管理所更名为黄州市房地产管理处。
1996年5月18日,黄冈撤地改市。黄冈地区地直房地产管理所和黄州市房地产管理处合并为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处。
1997年3月,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召开了国家安居工程电视电话会议,黄冈被确定为实施国家安居工程的试点城市。
2001年6月22日,市政府印发《黄冈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2002年8月,由黄冈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和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处合并成立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加挂黄冈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03年4月29日,黄冈市房地产管理局正式挂牌。
2003年8月31日,在市邮政广场宣传贯彻实施《物业管理办法》,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2006年11月30日,举行黄冈市区廉租住房补贴发放仪式。
2007年12月20日,举行黄冈市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奠基仪式。
2008年7月24日,召开黄冈市区物业服务小区平安创建工作会。
2009年6月29日,举行黄州城区一期经济适用房资格证发放仪式。
2009年7月14日,举办黄冈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公开摇号销售仪式。
2010年1月22日,举行黄冈市区廉租住房项目一期公开摇号配租仪式。
2013年8月19日,市政府出台《黄冈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物业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2014年4月,为有效拓展房源,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暂行办法》,规定通过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房开发,必须无偿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性住房。
2015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黄冈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并轨运行。同时,将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保障范围。
2017年1月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厘清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着力化解物业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改善市民群众居住环境。
2018年3月,市政府出台《黄冈市区安置房建设管理办法》,创导“安置先行”工作理念,全面规范推进安置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