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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19-01-04 16:08:12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年来,浠水县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加强组织保障、完善政策体系、多措筹集资金、倒排工期确保质量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安居工程。

健全覆盖城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保障人群规模。县政府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创新棚改融资方式、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举等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采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等方式,有效满足不同层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需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不断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顺利实施。自2008年至今,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17628套,拆迁面积141.50万平方米。其中采取货币化补偿安置6597套,实物安置11031套,通过实物分配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棚户区居民6150户,大量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居住条件大幅改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3672套,建设面积22.10万平方米,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4422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1651.13万元,保障2442户,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保障1980户,建设经济适用房136套。全县11501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住上了安全房,财政补助累计9640万元,有力推动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实施。

有序推进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8年,浠水启动城区“一河两岸”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1592户,建筑面积达24万平方米,促进新老城区协调发展,提升了城市综合承载力。城镇保障性住房2018年新增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青年教师、青年医务工作者等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393户,推进了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全覆盖。完善安居工程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