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话提醒会召开
1月25日,黄冈市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话提醒会召开。
会上,大家一起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警示教育的形式学习了《松原“7·4”城市燃气管道泄漏爆炸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传达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
会议强调,一是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安全无小事,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二是燃气经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敬畏生命,安全生产意识要无时无刻贯穿到各个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永远不谈成绩,时刻要有危机感;三是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资金和技术投入,使生产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撑;四是加强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安全使用燃气的知识,增强安全用气意识。(姜红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