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西塞山区城管局掀起学习宣传《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高潮
《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1月8日起,黄石市西塞山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全面掀起了学习宣传《条例》的高潮。
一是组织全体执法队员学习《条例》。由分管局长带队,全局6个执法中队分别开展《条例》学习,为《条例》奠定执法基础。用法的先决条件便是懂法,懂法的根本途径便是学好法,在《条例》正式实施前,执法队伍自身必须首先具备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才能在执法实施过程中打造依法执法的公信力。
二是向市民广泛宣传《条例》。知法才能守法,《条例》正式实施后,广大市民是受众者。《条例》规定,乱搭建、乱开挖、乱堆放、乱停放、乱排放、乱晾晒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临街建(构)筑物的阳台外、窗户外放置、悬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等。通过宣传,使市民充分了解《条例》内容,争做文明、守法市民。
三是结合非接触性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法律的灵魂在于实施,在执法基础打实、《条例》宣传到位后,便是《条例》的正式实施。要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市容环境的干净、整洁、秩序,通过进一步完善非接触性执法,让违反《条例》内容的个体和集体无处遁形,打造更加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张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