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管局学习贯彻国务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黄石市城管局高度重视,于2019年1月21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了《指导意见》。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以2019年度全市城管执法队伍集中教育培训为契机,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专题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通过局网站、报纸、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该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同时落实好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持证上岗、行政执法监督考核等制度。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各城区城市管理检查月度和年度考核,纳入专项执法督察内容,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发专项督察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四是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执法装备、经费。2019年落实给各城区增配实时传输的执法记录仪103台、服务器6台。强化制度管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要求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出勤必携带、工作必使用”。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程月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