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吹响改革创新服务攻坚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的决策部署,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坚持从职工合理住房需求,重点帮助新市民、新青年解决住房出发,打好“稳支柱、惠民生、防风险”的组合拳,全力推进数字化发展赋能公积金改革升级。
一、聚焦经济社会民生主动担当作为
一是助力新市民、新青年解决住房问题。上年非公有制企业以及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上年缴存人数22099人,同比增长12.89%;缴存金额1.76亿元;发放贷款1155笔,4.47亿元;租房提取1734笔,金额1141万元。同时将青年人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升为正常可贷额度的1.3倍,配合人才工作部门和开发企业开展人才团购活动,为青年人才购房和开发企业售房提供双向便利。
二是助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协同住建局等部门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化解恒大楼盘带来的重大风险。截止2023年3月为本市“恒大”相关楼盘发放贷款296笔1.11亿元全力支持“保交楼”。老旧小区改造。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8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40.9万元。扩面增缴进乡村社区。开创性的为35个村、社区建立公积金制度为634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是助力便民,创新服务方式。创新顺位抵押。针对职工商转公“现金赎楼”困难,创新实行第二顺位抵押制,有效缓解职工自筹资金压力,累计发放“商转公”贷款1924笔7.38亿元,为职工节约利息约1.74亿元。创新开展异地委托扣划。在武汉都市圈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打通用、自由转、系统联、相互认”。2023年以来累计办理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业务签约565笔,完成扣划还贷997笔,金额471.33万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295笔668.4万元,为外市职工发放购房贷款405笔,金额1.68亿元。
二、聚焦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创新发展
一是以“点”带面。作为“区块链技术+住房公积金”唯一试点单位,在全省首家“云服务平台”基础上,通过实施“建云、用数、上链、赋智”行动,围绕 “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一事联办”大场景,发挥区块链“全流程可追溯、不可篡改、隐私安全、授权鉴权”优势,推动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证明、财务、开发商六类61项业务全环节上链。外部个人数据共享均取得个人授权,业务节点链上留痕存证,打造“事先授权、事中监控、事后流程”服务体系,解决确权难、溯源难、信任难问题,深度推动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服务升级。
二是 “云面签”贷款审批。贷款全程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审批。通过建设安全认证体系,利用已上链的贷款相关购房信息、不动产信息、征信信息等可信共享数据,链上集成“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签章、智能合约”,通过多方见证的视频“云面签”赋能,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面签、审批、担保落实、贷款发放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彻底改变当前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中需多次跑、多头跑的问题,目前已办理2笔“云面签”贷款。
三是亮码服务。将贷款结清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等4类证明材料由线下转为线上开具并上链。缴存人开具证明,亮码即可授权机构使用证明,证明开具、查验、使用、授权各节点上链存证记录,操作简单核验便捷,可有效降低证明被篡改、仿制的风险,显著提高证明使用便利度和流转效率。目前已开具证明101笔次。
四是一件事一次办。通过中心与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缴存人退休、购房等多项服务集成为一件事,目前“退休一件事”办理116笔金额2100万、企业登记开户及注销一件事办理7笔、贷款抵押担保一件事一次办理7150笔。
三、聚焦急难愁盼优化政策用心服务
接下来鄂州公积金将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更好服务稳经济促发展惠民生大局。
一是灵活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提高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额度,由原来的提取账户余额的90%调整为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提取额为百元位取整计算。探索推进开展代际互助,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家庭办理购房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缴存职工可申请扣划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父母或子女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是精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是探索提高首套首贷额度,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在本市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50万调增20%至60万元。二是提高人才贷款限额,经鄂州市人才办认定的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限额为65万元。三是尝试取消第二次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符合贷款相关规定的可即时申请第二次贷款。 三是推进多元优化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提高多孩贷款额度,支持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购置本市自住住房,在符合贷款政策条件下,职工及配偶均正常缴存公积金,且为首套房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5万元;非首套房贷款或单职工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四是创新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存在抵押的房产,可在不提前结清贷款的情况下办理二手房交易,通过“转移登记+设立新抵押+注销原抵押”三合一业务申请方式实现“带押过户”,实现用买方的购房贷款资金来偿还卖方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