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公积金中心荣获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得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公积金人的责任与义务
“文明”不仅仅市一个响亮的口号,更是公积金人的一种责任与义务。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一个既定的目标,纳入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使文明建设成为公积金事业发展的“助推器”,推动文明创建和公积金业务高质量发展。
学习——前进的动力与源泉
鄂州中心党组始终把学习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力量与源泉,创新学习机制,探索建立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个人“四级联动”学习机制,推进实行与包保扶贫村、包保社区、包保企业、合作单位政治学习“互联互促”共学机制,坚持实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深度融合的互融互促学习机制,学做一体,推动干部职工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
服务——创建的基础与保障
以推进标准化、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为突破口,既抓硬建设,营业部办事服务大厅咨询台、排队叫号机、自助服务终端、自助打印机、等候休息椅、饮水机、母婴室等各种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又抓软件建设,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礼仪培训,推行“ 举手迎、笑脸问、礼貌接、及时办、准确签、目相送”的服务六部曲,用标准的一言一行,书写着文明服务的一个又一个篇章。
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是一个目标,更是一个过程,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