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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依法整治促文明经商

2019-07-29 12:35:26 |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近日,鄂州市古楼城管大队对文星路9路车站附近两家水果店分别开出1000元的罚单。这是古楼城管大队遵循“721”工作法以来的第7起启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文星路9路车车站旁两家水果店长期将水果、果筐摆放在店外,占用公共道路、盲道,影响周边市民出行,有碍观瞻,市民反映强烈。城管执法人员屡次劝导,商户当即清理店外水果,但待执法人员离开后,又将店内水果、果筐摆放在店外。

2019年1月,古楼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这两家经营户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两家商户屡教不改,仍出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分别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两家水果店店主看到罚款票据后才意识到行政处罚的严重性,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缴纳了罚款,并表示以后一定要规范经营,文明经商,积极配合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

2019年以来,古楼城管大队按照创文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明堂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整治处罚力度,同时对辖区内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目前,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有明显好转,大队将继续落实长效管理,切实维护市场周边秩序。(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