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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老旧小区改造的探索与成效

2020-12-02 10:36:47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019-2020年,咸宁市共有168个老旧小区纳入国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改造任务十分繁重,面临着改造共识、资金筹措、长效管理等方面的难题。该市积极探索新做法,取得了新成效。截至目前,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计投入资金5976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补助9492万元,中央预算内支持资金40699万元,地方投资9570万元。2019年74个小区全面开工,其中已完工65个,2020年底前可全部完工;2020年94个小区已开工82个,其中已完工16个,2020年底前可全部开工。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后,惠及9万居民。崇阳县桃溪花园小区改造前,小区房屋(建筑面积按照100㎡/户计算)交易价格平均4000元/㎡,租赁价格为600元/月,改造后房屋交易价格攀升至5000元/㎡,租赁价格为1300平/月,实现了民生效益、经济效益双提升。

一是将“民生需求”与“功能提升”区分开,防止“过度福利化”。坚持“雪中送炭”,不搞“锦上添花”。按照“社会小区为先,机关大院与单位附属家属院类小区为次;基础设施配套与公共服务提升为先,涉及建筑本体改造为次;集中连片、规模较大小区为先,规模较小、建筑单体数量3栋以下小区为次”的改造次序,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89个老旧小区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在结合每个小区实际的基础上,反复勘察现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改造方案。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原则,优先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水、电、路、气及消防等安全隐患问题。如咸安区宏宇小区,发放调查问卷789份,改前问需于民,改中问计于民,三易设计方案,将违建拆除、车位划分、雨污分流、屋面漏水、公服用房、门禁系统等居民“痛点”作为改造“重点”,调动了小区居民参与老旧改的积极性,居民主动拆除违建53处870平方米,并集资5.26万元,形成了“小区是我家,治理靠大家”的和谐氛围。

二是将“内容菜单”与“居民点单”相结合,实现“一区一策”。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结合,除从老旧改国家政策角度要求原则上必须要改的内容之外,其它均由居民自己“点单”,基本实现“一区一策”。崇阳县老旧小区改造标准“就高不就低”,改造内容包括了基础设施提升、公共部位维修、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为重点的30余项内容外,有条件的小区还增加了日间照料中心、充电桩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赤壁华舟小区是一个有1213户3808人的老旧小区,从2019年开始,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构建“15分钟生活圈”,满足了小区居民从居住地出发,步行15分钟路程内,衣食住行及教育、医疗、养老等需求。

三是将“老旧改造”与“城区发展”相融合,实行统一规划。将老旧小区改造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咸宁高质量发展等紧密结合,以规划设计为“制高点”,“里”“外”兼顾、“软”“硬”结合、“长”“短”并重,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推进。如咸安区,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框架下,将主城区三个办事处划为68个片区,2021年拟先期启动部分片区改造,以后拟分年分批、拼图式推进。崇阳县桃溪花园小区毗邻县政府街区,为实现“改造一片、提升一片”的目的,崇阳县把老旧小区改造和小区外围街区整治相结合,加强对生活区毗邻街区垃圾乱倒、乱堆乱放、非法小广告、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治理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店外“门前四包”责任制,使老旧小区从内到外整洁有序,“好看”又“好住”。

四是将“小区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统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该市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168个小区,改造前就实现了组建党支部、业委会、党支部委员与业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三个全覆盖,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将小区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体系中,积极探索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体制,建立了老旧小区长效管理的“六大”机制:基层党建的引领机制、群众满意的物管机制、协商议事的民主机制、社区义工的服务机制、自娱自乐的活动机制和争先创优的激励机制,在“六大”机制中,以“群众满意的物管机制”为“引爆点”,全面展开了老旧小区改造治管并举专项活动,掀起了物业全覆盖的高潮。目前,已改造完成的81个老旧小区,全部实现了红色物业全覆盖,其中物管型小区8个、托管型53个、自管型20个,避免了“一年新,两年旧,三年回头走老路”的现象发生。(佘娟、张标、马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