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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城区垃圾分类的现状及对策建议

2020-07-30 17:03:51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近年来,南漳县城区在垃圾分类上开展了一些基础工作,但存在很多难点,推进效果不佳。近日,笔者从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角度,调研分析了该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并对其难点提出对策建议。

一、南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现状

(一)环卫市场化改革和生活垃圾处理状况

2013年,南漳县城区开始推进环卫市场化改革,先后将全城44条主次干道、背街小巷、30座公厕、3个公园绿地、6个垃圾压缩转运站及城区308个垃圾收集点的清扫保洁、运行维护、垃圾收集转运等业务打包给专业服务公司,城区环境卫生机械化作业率从改革前的35% 提升到81%,城区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保洁品质明显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城区生活垃圾从清扫、收集、转运到处理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系统,“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统筹治理模式已全域覆盖。

(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

在南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2019年10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试点先行、总结推广、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思路推进。一年多来,县城管执法局在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垃圾分类容器投放、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垃圾分类试点开展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为垃圾分类工作向纵深推进打下了一定基础,但是,由于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还不完善,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速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目前,城区每日90--100余吨的生活垃圾量,未进入实质性的分类,均处于袋装、钩臂箱和垃圾桶收集,最后封闭清运到华新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理,从而导致“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与《南漳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2020年“全县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实现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目标相差甚远。

二、南漳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南漳县对垃圾分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上还存在差距,抓实抓细的力度欠缺。目前,该县仅出台了《关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实施方案》,没有制定《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五年规划》和《南漳县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守则》,垃圾分类实施的相关路径不清楚,相关制度体系不完善,相关标准、配套政策、具体措施、检查考评机制等不明确具体,垃圾分类工作好像空中楼阁,不能落地见效。截止目前,该县未召开过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专项会议,部门协作、联动、监督考核等机制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与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目标,还有一段很长的路需要去走。

(二)宣传力度不大。垃圾分类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垃圾分类宣传上,南漳县存在宣传力度不大、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面不够广泛、宣传的持续性没跟上、长效宣传引导的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城区大部分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还没有形成,甚至存在“与己无关、高高挂起”的思想,既不知道垃圾分类有什么好处和意义,也不知道怎么进行分类,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较低,垃圾分类的大氛围尚未形成。

(三)资金保障不到位。《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规定,市、县两级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资金投入,将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是,南漳县受财力条件限制,一直没有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不足,致使垃圾分类的宣传、垃圾分类容器、分类收集车辆配备、垃圾分类末端处理项目的建设等工作没有跟上。目前,城区垃圾分类容器配备不到位,也无垃圾分类的专业运输车辆,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末端处理等项目建设虽已立项,但由于多方原因行动缓慢。分类体系建设的不匹配,导致源头分类成了空谈。

(四)垃圾强制性分类的政策体系不完善。目前,南漳县尚未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和指导垃圾分类收集,现有相关制度文件没有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相关考核评价、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仅仅依靠居民个人的环保意识和道德水平,无法保证居民自觉进行源头减量和正确、及时、有效分类。现有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在经济手段上运用不足,2014年4月下发的《县物价局关于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对城区居民家庭按照每月每户6元的标准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很明显,这种包干的收费标准与居民实际抛扔垃圾的数量并无直接关联,抛扔数量多与少都缴纳一样的垃圾处理费,这与其对环境所造成污染的程度明显不相称。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垃圾收费制度的本意在于借助经济手段让每个家庭都为自身产生的垃圾支付处理费用,刺激其降低垃圾产生量,并树立牢固的环境意识。现行的收费制度显然对居民投放垃圾的数量和实行垃圾分类缺乏有效的约束。

三、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和建议

(一)做好制度设计。建议加快制定《南漳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五年规划》、《南漳县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等,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具体措施。同时,加快推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建设,形成包括法律条例、政府规章、发展规划、运行规范的“一法三规”制度体系。并建立完善的政策配套体系,包括:加大财政投入、制定易腐垃圾资源化产品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以及社区和农村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评为示范试点的予以奖补;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调整生活垃圾收费标准,采用生活垃圾阶梯收费制度,对于超量投放主体加收垃圾处理费,对于违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主体,依法按章征收高额罚金。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宣传发动。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工作,从“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社会共识到人人争当践行者的自觉行动,需要随着人们习惯的改变、认识的提高、设施的完善来逐渐向更高的层面推进。开展广泛持久的教育引导工作尤为重要,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督促引导,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动员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对此,建议尽快制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按照可回收、有毒有害、厨余垃圾、其它不可回收垃圾的标准进行分类。在宣传上,一是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分类知识普及,提升垃圾分类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二是加强各级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抓小抓早上做示范,带动全社会参与。三是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社区“双报到”党员到各个小区持续引导、指导和督导居民准确分类与投放。四是大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搭建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平台,第一时间为居民送达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成果,定期发布与垃圾分类相关信息,放大示范引领效应。

(三)强化财政保障。建议尽快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或将垃圾分类项目列入每年度县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重点加大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体系建设、收运设施建设、分类处理设施等项目资金的补贴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具体事务,探索特许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要尽快补齐垃圾分类设施项目建设滞后的短板,安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特别是能够帮助识别分类是否正确以及投放主体和投放量的智能垃圾桶;加快餐厨垃圾无害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处理终端项目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要对末端分类处理、中端分类转运、前端分类收集统筹考虑和同步推进,杜绝出现“前端在分类,中端在混运,末端在混处”的现象,构建完整、闭环、全程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打造“上游分类收集、中游分流转运、下游分项处置”的垃圾分类“产业链”。

(四)加快探索新型管理方式。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要以法治为基础,突出政府推动,鼓励全民参与,提倡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对此,建议先以政府机关、县直部门以及基础好的小区为试点,尽快启动垃圾分类的试点建设,加快垃圾分类市场化运作,结合实际,探索以市场化公司、物业小区、街道社区为主体等多种垃圾分类运营管理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全面加强监管并适时进行奖补,为确定南漳垃圾分类最优方案提供借鉴。在试点建设上,可采取“政府企业分担投资,积分管理引导分类”“市场主体自主运营,回收利用实现平衡”“突出党建优势,发挥党员‘双报到’作用,引导居民全面参与”等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低成本、可持续运行,形成符合南漳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运营过程中,要紧紧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双报到”党员、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通过激励和约束手段相结合,逐步使居民从“要我分”向“我要分”转变。其次,在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等公共机构大力推广强制性生活垃圾分类。第三,广泛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以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在全县全面铺开,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全覆盖。

(五)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在“常”“长”二字上狠下功夫,坚持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全员参与、强化体制、机制、政策保障,推动形成绿色价值取向、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要聚焦关键环节,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及时总结分析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情况,发扬成绩,弥补不足,不断巩固扩大垃圾分类成果。要充分运用数字化城管中心平台,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形成城区生活垃圾产、收、运、处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的数据链,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促进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为建设美丽南漳、奋力谱写新时代南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陈祖峰、宋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