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门市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思考
本网讯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两大省级战略,加快建设“四个荆门”的现实需要。为全面了解荆门市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基本情况,市住建委、市环保局近日对全市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实地调研,并与各县(市、区)住建、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座谈。
基本情况
荆门市规划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共451个,目前已建(含在建)的有103个。其中,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有26个,占已建社区的25%,占规划建设社区的5%。所建污水处理设施的具体情况为:
按行政区域划分。京山县11个(绿林镇向集村、钱场镇严李新村、新市镇高岭村、新市镇汪拐村、永兴镇汪林岗村、石龙镇义河村、坪坝镇晏家湾、孙桥镇沙岭湾村、三阳镇屈山村、三阳镇黄家村、永隆镇永隆村),沙洋县3个(官垱镇王坪村、沈集镇帅店村、高阳镇垢冢村),钟祥市1个(东桥镇永隆村),东宝区3个(牌楼镇牌楼村、牌楼镇荆钟村、马河镇白泥河村),掇刀区2个(掇刀区江山村、麻城镇火山村),漳河新区1个(漳河镇宏图社区),屈家岭管理区5个(易家岭办事处月湖队、何集办事处刘台队、罗汉寺办事处平原二队、长滩办事处居委会、何集办事处西湖社区)。
按资金来源划分。利用市环保局“千村环境整治”配套资金约800万元建设的20个,利用市移民局南水北调移民安置配套资金约80万元建设的2个,由市住建委帮扶约380万元建设的3个,市农办(能源办)帮扶约150万元建设的1个。
按处理工艺划分。采用强化人工湿地技术的20个,运行费用0.05元/吨;采用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的3个,运行费用0.5元/吨;采用碳系载体生物滤池技术的2个,运行费用0.4元/吨;采用沼气池技术的1个,运行费用0.1元/吨。
主要问题
虽然荆门市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经拉开序幕,但各地建设的进度很不平衡,多数地区尚未建立污水处理设施,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污水处理设施,但实际利用率不高,造成了资源浪费。其主要问题在于:
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村一级干部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认识到农村污水处理在改善生态环境上的重要作用,更多关心的只是经济收入,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比较欠缺。同时,对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其当成政府工程,有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
工作重点不明确。根据部门职能,目前住建部门的工作重点集中在镇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其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靠“宜居村庄”项目配套建设;环保部门主要负责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中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管;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沼气应用推广项目。因此,各县(市、区)都缺乏具体的职能部门来统筹规划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资金渠道不通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由于各地财政比较困难,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治污项目很难开展。目前,荆门市建成的新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靠环保部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项目的专项资金,但此项目已于2013年完结,专项资金的渠道也因此中断,而其他部门也没有针对用于新型农村污水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建设资金将严重短缺。
运行维护不稳定。一是污水设施管理水平不高。大部分农村社区均采用强化人工湿地技术,但普遍没有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基本由当地村民自行管理,因专业技术不强,导致人工湿地运行不稳定,目前仅有东宝区牌楼村出水水质监测达标。二是缺乏运行维护保障经费。部分有动力的污水处理设施因运行电费成本高,如屈家岭长滩埠村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行费用0.5元/吨,年运行维护费用2万元左右,而当地新型农村社区无力承担,导致停运。三是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健全。虽然部分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但由于管网收集系统没有配套到位,导致污水不能进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土地指标不乐观。目前,各地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点均采用当地低洼地段或堰塘等闲置土地作为建设用地,但随着农村社区规模扩大,所需建设用地也将增大,如果农村社区规模达到5000人,采用人工湿地大约需占用土地10亩左右,农村现有闲置土地将不能满足需求,必将面临占用土地指标问题。
对策建议
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功能和改善农村环境为目标,遵循城乡统筹、布局合理、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科学谋划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办法。明确各新型农村社区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住建部门做好新型农村社区污水设施建设指导、协调工作,环保部门做好对新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加强监督检查。
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原则,选择一批新型农村社区作为污水处理示范点,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分批分片滚动推进。同时,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中,应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章节,综合考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周边水资源环境和地形地貌特征、污水收集系统现状、处理设施用地条件、污水排放与回用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布局、内容和规模,倡导在一定的区域内就地处理污水,避免修建长距离的集污管道。各县(市、区)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选择集聚型农村社区、规划上保留的社区村庄确定为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工程的储备项目,建立新型农村社区污水治理项目库,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有步骤、有计划地开展项目准备工作。发改、住建、环保、农业等部门要联合出台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的行业指导性意见,规范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行业行为。同时,住建、环保、农业等部门针对各地区普遍缺乏农村污水处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要联合组织一次专题培训会,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人员的专业水平。
坚持多方投入,整合资金,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加大对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以奖代补”的奖励补助机制,减少地方的资金压力,保证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费用的稳定有效投入。从2010开始,荆门市市本级和京山、沙洋、钟祥、东宝被纳入省级生态功能区,国家每年都给予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省财政厅下拨资金时提出的要求,此资金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建议上述四个县(市、区)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以及自然、经济与社会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因地制宜地采取多元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小城镇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以接管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为首选模式;不宜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的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应根据社区所处环境要求,比较不同污水处理技术特点、优势和投资,结合实际,选取经济高效、简便易行、工艺可靠、便于维护保养得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综合考虑荆门市目前农村社区使用的几种污水处理工艺,我们主要推荐使用强化人工湿地技术。该技术适合农村地区使用,出水水质好(东宝区牌楼村人工湿地工程出水经监测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投资运行及维护管理成本低(吨水投资在3000元左右,运行成本主要是人员管理费用)。
坚持建管并重,全面考核,严格审批,持续推进。在新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坚持建管并重,边建边管,建立健全新型农村社区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立相应的新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将新型农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列入对县(市、区)、镇、社区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采用不定期督察和年度绩效考核的方式,对设施建设进度、成效、运行维护以及群众满意程度进行全面考核。同时,严格审批管理,对于新建集聚型新型农村社区项目,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合理确定污水处理方式、规模、选址、排放标准和排水去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确保集聚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处,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到位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