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7〕4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规定》(鄂建设规〔2017〕2号),经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我厅对符合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条件的第十九批共2家企业,现予以登记并将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服务企业名单(第十九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