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推出城区购房“优惠大礼包”
想在城区买房的亲们注意啦!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8月20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出了一系列购房“优惠大礼包”,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购房】外地家庭购城区房可落户
今后,在中心城区向银行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若已拥有1套住房的家庭,银行房贷已结清,再次申请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执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我市银行金融机构将优先满足购买首套房、首套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在贷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放款,不得附加其他放款条件。
县(市)及外地家庭若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无需出具无房证明,本人及父母、未成年子女均可凭在市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缴纳凭证,申请在城区落户。
公安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办理好落户手续;教育部门按“就近入学”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成员办理入学手续。县(市)及外地购房家庭同样依法享受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帮扶等方面政策。
【税收】购城区特定面积房屋给补贴
个人购房后,可享受住房交易税费优惠政策。
据悉,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具体为,其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契税按1%比例计征;单套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的,契税按2%的比例计征。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下同)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让人惊喜的是,在今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中心城区购买单套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含)的,将享受购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房产管理局制定。
【住房公积金】明年房贷最高总额提至4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放款。据悉,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且其名下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其名下有一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住房公积金机构应在贷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放款。
此外,明年1月1日起,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总额将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我市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推行异地购房贷款业务,允许职工直系亲属间购房实行住房公积金互取、互贷、互还。(荆文静)
来源:荆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