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住建局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方案
本网讯 通讯员黄君报道:根据市纪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钟祥市住建局出台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方案。
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责任。各单位一把手为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为直接责任人。
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专人负责统一调度使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党员干部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车辆。
严格实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和节假日封存制度。工作日下班后和节假日,所有公务用车都必须按照原指定的停放地点停放和封存,单位无场地的,经书面上报市住建局和市财政局备案认可后,可停放、封存于其他单位院内节假日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由指定的专人登记备案,作为报备台账备查,并在用车起始时间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向住建局报备。严禁将公务用车带回住所或其他地方停放和封存;严禁先使用后报备或不报备;严禁超报备范围使用公车。
严格公务用车日常运行费用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在维修费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维修费实行审批单、发票、明细清单和政府集中采购审批单“四单”入账);严禁公款报销应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车辆运行费用。
建立公务用车台账及月报制度。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公务用车台账,逐月填写《公务用车运行情况和费用登记表》,分车登记行使里程、油费、修理费、装饰费、过路费和保险费,并报住建局备案。
严格教育管理车勤人员。车勤人员要做到遵章守纪、文明驾驶,严禁使用假牌、套牌或者遮挡、拆卸牌照;严禁将公务用车停放在住宅小区、商场、酒店、休闲娱乐场所等地方;严禁用公款报销因个人交通违法违规形成的罚款。
严格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根据市纪委要求,市财政局将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要节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第一时间受理、核实举报投诉,及时将违反公车使用的问题线索报市纪委,市纪委将及时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责问责,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涉及单位领导的责任。同时,局党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五个一律”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