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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出台

2018-08-0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记者袁点报道:为统一和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近日,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以及人社部联合出台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定》《办法》)。

    根据《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与咨询等,具体内容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项目评价造价分析;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量和造价的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与管理;建设工程审计、仲裁、诉讼、保险中的造价鉴定,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造价指标的编制与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主要协助一级造价工程师开展相关工作,可独立开展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建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编制;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根据《办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