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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全程记录”助力城管依法、文明执法

2017-06-0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幸亏有了执法记录仪,要不然不仅百口难辩,甚至会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质疑,让城管形象蒙受损失。”提起前两日一件劝离街面流动商贩的事,荆门市东宝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孙桂深入有感触……

  在以往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过程认定难、取证难,当事人事后“不认账”、不明真相的群众对城管执法行为“断章取义”等问题层出不穷,“城管‘打’人了!”“城管又‘暴力’执法了”等负面舆论不时见诸媒体,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街面一线城管执法人员怕管、不敢管,甚至无所是从、“破罐子破摔”等行为时有发生。

  2017年5月1日起,由住建部颁布的我国首部城管执法规范文件《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时,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执法人员应持证上岗,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工作全过程记录。

  “执法记录仪不仅拍摄对方,也会记录我们执法的全过程,这样既保证了市民的权利,又规范我们的工作,促进了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自从大队装备了执法记录仪后,东宝区城管执法队员周海林和他和同事们只要外出巡查就一定带着它,遇到执法现场,立刻打开按钮,将现场情况全程记录。他说,“在执法现场,执法记录仪就像一位随身督察,不仅记录着执法相对人,也记录着我们的一言一行,时刻提醒我们要做文明城管。”

  截至目前,荆门市中心城区各区城管部门一线执法单位均已装备执法记录仪,执法队员在依法实施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2类行政执法工作中,将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归档,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城管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