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全力推进城区庭院绿化建设
本网讯 通讯员付宏才、李瀚金、吴雪莲报道:近日,笔者从枣阳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全面推进城区庭院(小区)绿化建设,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步伐,近年来,作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枣阳市,实行一项规定、二项活动、三项服务,推进城区庭院(小区)绿化建设深入开展。
一是执行一项规定。该市规定对城区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单位,在项目报建前,必须先到园林部门报批其绿化规划用地指标,报批不合格的,规划、建设部门不批准其报建计划。通过执行这项“一票否决权”,强制推动各单位抓好庭院(小区)绿化。
二是开展两项活动。即开展城区庭院绿化先进单位评比活动、城区拆墙透绿活动,制定了庭院(小区)绿化先进单位标准,引导各单位(小区)按标准抓好绿化;市政府还下达市区拆墙透绿单位名单及具体任务,统一“透墙”设计、施工标准,目前市区拆除临街围墙15000米长,使单位(小区)绿化与街道绿化有机衔接。
三是提供三项服务。城建、园林部门以最强的技术力量为需绿化的单位(小区)提供高质量的绿化设计服务;为城区单位(小区)绿地提供优质的施工、管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为一些单位申报上一级绿化先进典型,提供资料准备、向上汇报等服务,如枣阳市一中、枣阳市检察院在市园林部门的推荐服务下,被评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通过以上措施,先后建设了香格里城市花园、东方明珠、新天地等一批风格迥异、舒适宜人的现代化居住小区;目前全市已涌现出“绿化合格单位” 100多个、“绿化先进单位” 40多个、“花园式单位”20多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