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总工会与公积金中心再次举办公积金宣传活动
本网讯 继6月12日全省统一开展以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日活动后,6月27日,荆州市总工会与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举办“2014年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培训班”活动,共同承担宣传住房公积金、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和《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贯彻落实的任务。
湖北省新出台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第三款首次将住房公积金列入集体合同内容。为此,荆州市总工会高度重视,在培训内容中安排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内容。培训班上省总工会法工部彭敏部长在介绍新条例出台背景时,专门就写入住房公积金条款做了说明;市人社局法规科长王振红介绍了集体合同的备案工作,表示要把住房公积金建立做为备案条件之一;荆州中心副主任应斌宣讲了住房公积金的意义和作用。要求部分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认真落实集体合同条例,切实维护职工权益。全市有140名企业工会代表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