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4〕281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670号)转发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不再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并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等四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申请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