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专家的通知 鄂建函[2009]2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9]77号),完善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支撑体系,做好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建立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现向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征集备选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在省内检测鉴定、结构设计、建筑施工、高等院校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位或部门技术领导岗位,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专业类别
检测鉴定
结构设计
加固施工
三、主要工作
(一)参与起草有关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政策规定;
(二)参与编制、审核有关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地方标准;
(三)参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检查、巡查;
(四)参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担当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培训师资。
四、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筛选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相关内容后,签署推荐意见,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中央在汉单位、省直单位直接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厅汇总各地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公布,并报省校安办、国家校安办。
五、时间安排
各地推荐人员名单和中央在汉单位、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名单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027-87362418 15902752710
电子邮箱:670753238@qq.com
附件:
1、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名额分配表.xls
2、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xls
二OO九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省校安办、省厅办公室、省建管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