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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专家的通知 鄂建函[2009]267号

2009-10-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9]77号),完善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支撑体系,做好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建立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现向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征集备选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一)熟悉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在省内检测鉴定、结构设计、建筑施工、高等院校和行业主管部门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位或部门技术领导岗位,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三)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二、专业类别
    检测鉴定
    结构设计
    加固施工
    三、主要工作
    (一)参与起草有关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政策规定;
    (二)参与编制、审核有关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地方标准;
    (三)参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检查、巡查;
    (四)参与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担当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培训师资。
    四、推荐程序
    (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筛选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二)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相关内容后,签署推荐意见,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中央在汉单位、省直单位直接报省建筑工程管理局。省厅汇总各地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公布,并报省校安办、国家校安办。
    五、时间安排
    各地推荐人员名单和中央在汉单位、省直单位申报人员名单于2009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量安全管理处。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027-87362418  15902752710
    电子邮箱:670753238@qq.com

    附件:
    1、
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名额分配表.xls
    2、湖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家库专家申请表.xls


                          二OO九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省校安办、省厅办公室、省建管局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