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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金象广场二期空中花园700平方米违建被拆除

2015-11-16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11月13日,位于金象广场二期四层空中花园的一处700平方米违法建设被拆除。

    此前,有网友向本报记者反映,市金象广场二期四层空中花园被改建为办公室、会议室等附属设施,求证其建设是否违反了规划。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获悉,改建的700平方米附属设施并未获得规划部门审批,属违法建设。市城管执法局由此责令拆除。

    市城管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金象广场二期于2010年1月经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批建,获批的商业裙楼屋顶使用性质为空中花园(屋顶花园)。后来,部分业主主张将架空层部分封闭改建成房屋,供业主休闲和物业办公用,也有部分业主对私改架空层用途持反对意见。由于业主始终未达成统一意见,未补报规划审批手续,该处改建的附属设施属违法建设。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处违法建设已拆除完毕。(周围、周虎平)

来源:荆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