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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督察专班发挥“五员”作用 实现城管“双促进”

2017-05-15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本网讯 2017年以来,荆门市城管局紧盯“巩固创卫成果,提升管理质效”,注重在城市长效化治理、常态化监督、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整合局系统30余人组成6个综合督察专班下沉街面一线,围绕中心城区各区城市管理“顽疾”问题治理实施巡查督察,建立起“日巡查督察、周协调高度、月检查考评”的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以路为岗、履职尽责”和城市管理质效的大幅提升。

  当好“监督员” 敏锐发现顽疾问题

  巡查督察中,专班人员携带“一机两图”(“督办通”手机、巡查督查区域图和巡查督查重点节点分布图),将中心城区分南、北两个片区,以街办、社区为单位,重点围绕各区环境卫生管理、市容市貌管理、建筑渣土和散装货物运输抛撒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噪音油烟治理等问题开展巡查督察,并通过“督办通”及时、精准向数字化城管信息中心报送城市管理案件,督促各区强化治理,确保常态、长效。

  当好“督战员” 强化城管执法监督

  工作中,专班人员强化对各区一线城管执法、环卫管理、环卫保洁人员的工作督办,重点实施“三查”,即一查各区、街办和社区街面城市管理人员在岗情况,督导其落实蹲点、管段、包片责任,按早中晚值班无空挡、节假日职守无缝隙要求,合理安排人员执勤值班;二查各区、街办和社区城市管理人员工作状态、持证上岗、装容风纪和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等情况,杜绝城管队员野蛮执法、粗暴执法现象和路面灰带、卫生死角环卫保洁不彻底等问题;三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导各区针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问题,每周至少一次分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定期通报。

  当好“督导员” 促进重点工作落实

  探索建立“三级督查”工作制,由专班人员对城市管理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一级督查,即针对城市管理比较突出和易反弹、反复的问题及路段实施分类处理,并针对问题向各区城管局下达《督办函》,并做好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二级督查,即对下达《督办函》后,在期限内未办结的督办问题,提请市城管委办公室下达《督办通知书》,责令各区限期办结;三级督查,即对下达《督办通知书》后,仍未按要求处置整改的,由市城管委下达《督导令》,责令整改并说明情况,适时启动问责程序。现场督导工作做到以坚决的态度抓督办,以专业的指导促落实,不解决问题不放手,不达到目的不罢休。

  当好“协调员” 实现市区部门联动

  巡查中,专班人员对街面商贩占道经营、门店出店经营、环境卫生死角、牛皮癣等易现场解决的问题,及时协调蹲点管段执法人员、城管执法中队长、环卫管理或保洁人员协助进行规范、清理;对普遍存在的城市管理执法问题,由各专班负责人协调各区城管大队负责人解决;对重大城市管理和跨区域、跨部门问题,由市城管委办公室值月领导协调各区城管局和有关部门处理。同时,综合督办每月定期召开专题研判会工作,有针对性的协调各区和市直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当好“考评员” 完善考核奖惩体系

  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管理考评办法,提高综合督查工作在每月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中的加减分比例,市城管委办公室每月对综合督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每月通报各区和市直部门城市管理工作情况,并在主流媒体进行排名曝光。与此同时,市城管局出台《荆门市城管执法和市容环卫督察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对综合督查专班人员实施积分制月度考评,每月召开一次综合督查工作会议进行小结,通报考评结果,并将结果作为局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考核、评先表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了城市管理巡查督察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