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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规范城区年货摊点经营

2017-01-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宜都市城管局组织执法人员,挨家挨户发放《关于春节期间市容市貌规范管理的通知》,对春节期间城区对联、鞭炮、水果等年货用品摆摊销售业主,设置了年货摊点时间、标准及责任。

  设置摊点临时占道的时限为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初六,自正月初七起,所有摊点必须撤离或进店。对摊点作了具体规定:临街店面春节年货销售摆放不得超过外立面墙1.2米,严禁乱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城区主干道禁止摆放临时占道摊点和进行各类商业性民间演艺活动。其它地段临时占道摊点必须在指定区域摆放,一律限制在背街小巷路沿石以上,不准占用城市机动车道,摊点前必须留出1.5米至3米左右的通道,确保行人通行畅通。《通知》要求各经营业主保持摊点容貌整洁,负责将经营区内的环境卫生打扫干净。(张晓芳)

来源:三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