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交警、城管部门开展道路“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
本网讯 通讯员邹远昊报道:连日来,兴山县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内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目前,已清除侵占公共资源、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防通道等各类“僵尸车”30余辆。
自2017年2月起,兴山县城管执法大队按照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开展了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走访活动,在活动中,不少市民反映,城区“僵尸车”现象十分突出,不仅影响市容,还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县城管局召开专题会议,细化整改措施,列出时间表,确定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落地不落空。
据了解,这些“僵尸车”多数是三轮摩托及家庭小车,车容不整,破烂不堪,且部分是超年限报废的车辆。由于这些车辆长期肆意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停车辆,不仅浪费公共资源、增加交通压力,还因车辆年久失修而存在自然自爆的安全隐患。
联合执法行动前,交警、城管部门联合在县电视台播报了《关于清理城区“僵尸车”公告》,联合执法人员对县城各大街小巷的公共车位、人行通道、消除通道的“僵尸车”进行了排查。同时,责令车主限期将车辆自行移走,否则交警城管联合执法人员将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
下一阶段,两部门将加大巡逻力度,一旦发现“僵尸车”,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僵尸车”清理整治常态化。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车辆已无使用价值或需要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可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回收,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因违法停放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实施人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