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的通知
鄂建办[2013]3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水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149号)要求,为确保2013年3月31日前做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和辖区内供水企业公布水质信息上报工作,请各地按文件要求加紧组织本辖区《十二五城镇供水规划》的编写和评审,并将《规划》中的项目分解成年度计划,按新(改、扩)建供水厂、供水管网新建与改造、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与更新改造、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四类填报,加盖公章,于2013年3月31日前将《规划》进展情况和表格的电子版及原件一并报送住建厅城建处。
填报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谷颖江、李裕先
联系电话:027-68873089 13507161039
传真:027-68873024
QQ邮箱:348190359@qq.com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3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