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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缘何难以成为主流

2016-04-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近日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下一步保监会将在现有四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选择经济条件较好、房地产市场较为规范、当地政府支持的城市和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扩大业务经营区域。

  以房养老,这种在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新加坡风行的养老方式正在悄然走进中国人的生活。早在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就提出要“鼓励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不过,曾有望于去年1月出炉的保险业首个以房养老计划并没有如期出台。据悉,除此前广泛报道的70年产权等问题外,保险“以房养老”产品开发又遇到新问题:高税收。受高税收问题的困扰,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推进速度或将面临放缓。

  此前,北京、上海、辽宁、安徽合肥、江苏南京、浙江杭州等地已对“以房养老”模式进行过试点,但均未收获明显效果。中青舆情监测室抽样2000条网民观点统计,63.2%的网民认为,以房养老“还不太适用于中国”。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的养老模式因为评估困难、操作复杂,且受中国传统观念影响,相关业务推出后老年人很可能“不买账”,或将遭到市场冷遇。

  近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等地均不同程度地尝过“以房养老”这只“螃蟹”,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进展缓慢。可见,“以房养老”试点并不是首次展开,只是进展不大。“以房养老”面临70年产权问题如何解决、“到期”的房子如何养老、“以房养老”会否随着房价泡沫的破裂而成为新问题等一系列障碍,目前业内并不看好“以房养老”的模式。据了解,通常以房养老产品是以固定利率来给付养老金的,一旦确定,就不再随市场变动,因此选择对于房屋未来的走势也是养老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按照中国的传统观念,房子作为一种家庭财产是需要留给下一代的,对于有子女的家庭通常不愿意接受这种方式。中国独特的国情,决定了“以房养老”等新养老模式的探索,必须立足国情,同时借鉴他国。在国外“以房养老”是深受老人们喜欢的一种养老方法。但国内推行“以房养老”需要两个前提。一是要有房可“养”。目前的状况是,真正有房的、且具有住房支配权的老人并不多;二是房价平稳,在目前一二线城市的房价看涨,三四线城市房价滞销的情况,要想使“以房养老”成为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化解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压力,前提必须是有效控制房价,让更多的人、特别是需要通过住房抵押提高生活质量的普通居民,能够买得起房,能够享受“以房养老”。如果这一前提满足不了,“以房养老”就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不管怎么说,养老问题都需要一个完美答案。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人已有约1.94亿人,2050年将突破3亿人。这意味着4个人中几乎就有一位老人,养老压力可想而知。“以房养老”主要是针对城镇老年人口所作的政策设计,而农村空巢老人、低收入老人等群体的养老安排,在以房养老之类的单点突破之外,更离不开系统工程建设,发挥协同效应。当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奉献了几十年的时间和精力,因年老体衰退下来,那么让这些退休人员维持基本生活,显然是社会、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以房养老”只是养老途径之一。对于那些压根儿没房可以抵押或者想把房子留给子女的老人,“社保养老”、“企业年金养老”也必须“给力”,起到一个“承重墙”的作用。(吴学安)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