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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在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研讨班上讲话时强调把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引向深入

2006-12-28 09:16:39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日前,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兵在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研讨班上讲话时强调,全国建设系统要深刻认识商业贿赂的本质,深入剖析商业贿赂的成因和环节,深入开展建设领域的反商业贿赂工作。

姚兵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各级建设系统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应深刻认识到商业贿赂腐蚀了人的思想,助长了不正之风,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恶劣了投资环境,对我国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全国各级建设系统要深入剖析商业贿赂的成因与环节,就目前情况来看,商业贿赂的成因主要有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不良潜规则,市场发育不成熟,社会心态不健康,政策信息不对称,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查处打击不适当这八大因素;贿赂环节主要为审批环节中的权钱交易,交易环节中的不正当竞争,经商办企业中的非法经营等。

姚兵指出,针对以上情况,各级建设系统应进一步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实施综合治理。

要坚持不懈整顿规范建筑、房地产、市政公用事业市场秩序。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以增加商业贿赂的违法成本,进而从经济上阻断商业贿赂行为的滋生。

要认真查办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案件。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力度;二是要加大梳理清理力度;三是要加大查处督办力度;四是要加大协调配合力度。

要严格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界线。一是要严格依法治理;二是要坚持宽严相济;三是要务求稳妥有效;四是要服从服务大局。

要注重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一要抓好行贿受贿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包括有效的教育活动、廉政文化建设、行业协会的自律公约、政府部门的绩效评估等等;二要抓好行贿受贿不能为的防范机制,用改革的思路、制度的方法,靠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三要抓好行贿受贿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形成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实施监督的良好氛围、可行有用的监督方式方法、接待信访举报的规定、查办案件的督办措施等内容;四要抓好行贿受贿不必为的激励保障机制,要抓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建立正常的竞争秩序。

姚兵在讲话中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这方面有所创新,有所探索。要紧紧围绕权力是关键、利益是核心、道德是基础、群众是根本等方方面面抓落实,使机制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本次研讨班由建设部人教司和治贿办委托,建设部干部学院承办,来自全国30余个省、市建设系统的人员参加了研讨。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王利民,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太云,建设部治贿办副主任王宁、刘汉奖分别做了专题报告并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