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垃圾无害化处理 实行城乡一体化
本网讯 通讯员杨伟报道:近日,襄阳市出台了《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按照这一《细则》要求,“十二五”末,全市城乡垃圾设施覆盖率将达到100%,垃圾收集率达90%、处理率达80%以上。
《细则》明确,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采用“农户分类、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域集中、企业处理”的运行机制。由农户清扫归类,村组负责收集,乡镇则负责将各村垃圾清运至乡镇垃圾分类站或区域垃圾中转站,县(市)区负责将本区域垃圾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预处理厂,最后由企业负责将垃圾转运站或预处理厂垃圾运回企业做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细则》规定,全市划分四个垃圾集中收集片区,分别为:市区和襄州、宜城片区,南漳和保康片区,老河口和谷城片区,枣阳片区。以行政村为单位,每15户至20户作为一个集并点,配置120升和240升标准垃圾大桶各1个。每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配置1辆板车;每个行政村配置1辆机动农用三轮车,配备1-2名保洁员。每个乡镇根据人口数量和垃圾量配备一辆以上垃圾转运车。乡镇可根据实际,单独或联合相邻乡镇建立垃圾分类站,由县(市)区统筹决定。市域内产生的垃圾分别由襄阳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市区和襄州、宜城片区由襄阳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其他片区由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处理。
《细则》要求,建立“市级统筹规划、县市责任主体、镇村组织实施、农民主体作用、企业终极处理”的责任分工体系。村组垃圾设施的建立,由村组和驻村“三万”工作队共同解决。村组垃圾清运保洁的运行费用,由村组负责,纳入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范围,可按每人每月不超过1元钱的标准收取农户垃圾清运费。保洁员工资由村组决定,从农户垃圾清运费或村集体经济收入中解决;县(市)区政府负责乡镇垃圾分类站的建设、县(市)区和乡镇垃圾转运车的购置、本区域垃圾运送至区域垃圾中转站或预处理厂的转运费用,并对垃圾处理企业进行适度补贴。市政府对各乡镇配置一台垃圾清运车,不足部分由县(市)区政府负责。
同时,该《细则》还制定了城乡垃圾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襄阳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在襄州区的双沟、伙牌、龙王、峪山镇和宜城市城关、雷河、南营镇分别建1个大中型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由华新水泥(襄阳)有限公司要在老河口和谷城片区、枣阳片区、保康片区分别建一个区域垃圾预处理厂。(来源:襄阳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