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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改革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方式

2015-06-30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我市改革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方式
施行委托征收和代扣代缴

    我市近期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进行了改革,由以往上门收取变更为主要采取委托征收和代扣代缴两种方式。

  根据“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凡在城区范围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日前,市政府办下文,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进行了改革:竟陵、杨林街道办事处和天门高新园各社区居委会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居民所在社区上门收取变更为委托凯迪水务公司征收,与水费一并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生活垃圾处理费则由市城管局直接上门收取变更为先由市城管局按照标准核定收费数额,再由市财政局代扣代缴。

  企业、宾馆、酒店及各类经营服务业、个体商业门店、市场、临时摊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则仍由市城管局直接上门征收。(李潇潇、肖雷)

来源:天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