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心城区开发小区违法建设清理清查工作方案》出台
本网讯 为坚决遏制和打击违法建设行为,近日,荆门市出台了《中心城区开发小区违法建设清理清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开发小区内新增违法建设,重点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应建未建;擅自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破坏绿化设施进行违法建设;在房屋周围、屋顶、阳(晒)台等处擅自建设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以及其他违法建设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方案》要求,6月15日前由市控违办牵头,组建市规划、房管、园林等部门和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参与清理清查工作专班,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开发小区违法建设进行调查摸底,并对清理锁定的小区内违法建设依法进行认定,实行一户一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6月15日至8月15日,对违反规划审批方案的违法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清理锁定的情况,制定详细处置计划,对开发小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置。由各区城管部门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对拆除有困难的实行助拆;对逾期不主动拆除的,一律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依法组织强拆,并对其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占用绿地、损绿毁绿、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由园林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8月15日后,进入巩固提升阶段,由房管部门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及时发现、制止小区内新建的各类违法建设,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形成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