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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纳入工程验收

2014-04-18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加强城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 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纳入工程验收

  本网讯 通讯员万明钧报道: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的发生,荆州市将进一步加强城区燃气器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和燃烧器具熄火保护装置将被纳入工程验收监督范围,对未按规定安装的一律不予验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也一律不得予以通气。

  荆州市将进一步规范使用燃气安全防护装置工作。工商业用户、高层建筑、古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天然气的应当安装户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连锁,其费用纳入房屋建设成本,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不得向住户收取;无集中开发建设单位的,其费用由燃气使用者承担;原有高层建筑需逐步安装室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与紧急切断阀连锁,其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工商业用户使用燃气灶具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地上密闭房间内的燃气灶具必须有熄火保护装置。

  荆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处将定期公布符合要求的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产品目录,由用户自愿选择使用,提高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透明度;同时,要将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和燃烧器具熄火保护装置纳入工程验收监督范围,对未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和燃烧器具熄火保护装置的,一律不予验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也一律不得予以通气。对违规造成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