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鄂建办[201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管局、水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监控,严格防范,确保“两会”期间供水、供气安全。
附件: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