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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2011-02-12 00:00:00 |  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 
 

鄂建办[2011]1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管局、水务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监控,严格防范,确保“两会”期间供水、供气安全。

附件:关于加强城镇供水、供气、供热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2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