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2012]32号
各市、州、县住建委(局)、文化局、文物局、财政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是国家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保护行动的重要依据。各级住建、文化、文物、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认真制定调查实施工作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相关工作。
县级住建部门应会同文化、文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入村调查,按“一村一表”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登记表,拍摄相应照片和提供有关图件,提出传统村落保护意见,于
联系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蒋红翠 027-68873059
省文化厅社会文化与非遗保护处 黄树清 027-68892327
省文物局文物处 陈 飞 027-68892383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王星洲 027-67818847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物局 湖北省财政厅
二 〇 一 二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